柬埔寨商标注册制度简介
1.柬埔寨商标法简介
柬埔寨政府从1995年以来已经草拟了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包括商标法、专利和设计保护法、版权及其他权利保护等。其中,关于保护专利、实用新型和工业设计的法律于2001年10月被内阁采纳,关于商标、商号和不公平竞争行为的法律于2001年12月通过。根据“商标、商号和不公平竞争行为法”的规定,柬埔寨商务部是商标注册管理部门。
柬埔寨还没有加入WTO,是WIPO的成员,于1989年加入了巴黎公约,但尚未加入马德里协定及其议定书。
2.柬埔寨商标制度
2.1 商标的构成要素
单词、字母、数字、图形或照片、徽章、颜色或者颜色组合、商品的容器或外包装的形状(不能仅是为了获得某种功能的形状),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等。
2.2 种类
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立体商标。
2.3 主体
商标的拥有者,不管是个人、还是合伙或公司都可以在柬埔寨申请注册商标。
2.4 注册商标的期限
商标权的期限10年,期满可以续展,每次10年。
2.5 使用要求
每5年向知识产权主管当局报告使用或未使用情况,没有报告的,该商标将被取消。
2.6 禁止注册
误导公众;公用标志;商品或服务的特征,如性质、质量或数量等;商品的形状或组成部分;违反道德、秩序、习惯或法律;未经所有人的同意;与已经注册的商标相同或相似等。
2.7 使用优先制
柬埔寨是使用优先制国家,凭商标的原始凭证认定权利人。
3.申请商标注册审查程序
3.1 申请文件
如果通过代理律师代理申请注册的,提交代理律师的授权委托书;商标的种类;一类商品一份申请;申请人的签名。
3.2 注册程序
柬埔寨商标注册流程:申请 —》 形式审查 —》 修改 —》 实质审查 —》 注册 —》 异议(90天内) —》 行政决定 —》 诉讼。
3.2.1 查索
申请注册的商标,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有鉴于此,搜查及收集资料是第一个必然的步骤,也是重要的第一步,这将有助于避免与他人的专利有相似之嫌。
3.2.2 申请
申请者必须提呈指定的委任书,商标样式,服务及商品列表,第一次注册号码,日期,国家及申请日。
3.2.3 审查
确认费用已交齐的前提下,商标局会翻查商标记录,以确定在相同或类似的货品或服务,是否有其它商户已经注册或申请注册相同或类似的商标;同时,查核有关商标是否符合商标法律法规的注册规定。
如审查通过,申请程序将进入下一阶段(登宪公告阶段)。
3.2.4 登宪公告
柬埔寨商标局核准申请后,便会在商标周刊登公告,为期三个月。任何人可以于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反对(异议)。如无人提出异议,该商标就可以成功注册了。
3.2.5 注册
公告期后的两个月左右,柬埔寨商标局签发商标注册证书。商标的保护期(商标注册有效期)从申请日算起。
相关资料:
柬埔寨商标注册费用和注册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