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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PA与税收 - 仓储服务相关之税种

CEPA与税收 - 仓储服务相关之税种

香港服务提供者以独资形式在内地设立企业,经营国际海运货物仓储业务涉及的主要税种有营业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主要税收规定如下:

营业税

香港服务提供者以独资形式在内地设立企业从事国际海运货物仓储业务属"服务业"税目中的"仓储业",按其营业收入的5%计算征收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

香港服务提供者以独资形式在内地设立企业,经营国际海运货物仓储业务所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外资企业所得税。

1、生产性业务与非生产性业务的界定
用自有的储藏设施,直接为客户提供仓储业务的属于生产性业务。

印花税

香港服务提供者以独资形式在内地设立企业,经营国际海运货物仓储业务时所书立、使用、领受的经济合同、营业帐薄、权利、许可证照等征收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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