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来一补简介
来料加工
来料加工是指外商向中国境内企业提供主辅助材料(有时也同时为保障加工产品质量所需的设备、仪器、工具等),由中国境内企业按外商要求,加工符合所提出的质量规格、式样、包装的产品,外商以外汇支付中方企业加工费用。
报批程序:
一、有进口权的外贸公司(商务代理)与外商洽谈、签订合同(协议);
二、由商务代理或企业主管部门向当地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申报合同(协议),如外商不作价提供设备的,均由当地外经贸委审批;属外商作价提供设备的,根据设备价值按省政府规定利用外交审批权限分级审批。经外经贸部门批准,发给合同批准书和广东省对外加工装配特许营业执照。在办理申报手续的同时,须提交商务代理填报的“加工贸易业务(合同)批准申请表、企业主管部门申请书、对外加工装配合同、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影印件;
三、企业持合同、批文、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领“广东省对外加工装配特许营业执照”;
四、到当地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开户;
五、持批文、“特许营业执照”、合同到当地海关申领《对外加工装配和中小型补偿贸易进出口货物登记手册》设立外资企业的初步申请报告。
来件装配
来件装配是指由外商向国内企业提供零部件和原器件、设备、仪器和有关技术,我国企业按外商要求,保质、保量、装配成品后交付外商,外商以外汇支付我方企业装配费。
报批程序:
一、有进口权的外贸公司(商务代理)与外商洽谈、签订合同(协议);
二、由商务代理或企业主管部门向当地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申报合同(协议),如外商不作价提供设备的,均由当地外经贸委审批;属外商作价提供设备的,根据设备价值按省政府规定利用外交审批权限分级审批。经外经贸部门批准,发给合同批准书和广东省对外加工装配特许营业执照。在办理申报手续的同时,须提交商务代理填报的“加工贸易业务(合同)批准申请表”、企业主管部门申请书、对外加工装配合同、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影印件;
三、企业持合同、批文、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领“广东省对外加工装配特许营业执照”;
四、到当地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开户;
五、持批文、“特许营业执照”、合同到当地海关申领《对外加工装配和中小型补偿贸易进出口货物登记手册》。
来样(图)生产
来样(图)生产,是指由外商提供产品的款式、样板、花色、规格等,由国内企业按其要求进行生产,产品销售给外商,双方根据合同规定以外汇计价结算。
报批程序:
一、有进口权的外贸公司(商务代理)与外商洽谈、签订合同(协议);
二、由商务代理或企业主管部门向当地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申报合同(协议),如外商不作价提供设备的,均由当地外经贸委审批;属外商作价提供设备的,根据设备价值按省政府规定利用外交审批权限分级审批。经外经贸部门批准,发给合同批准书和广东省对外加工装配特许营业执照。在办理申报手续的同时,须提交商务代理填报的“加工贸易业务(合同)批准申请表”、企业主管部门申请书、对外加工装配合同、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影印件;
三、企业持合同、批文、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领“广东省对外加工装配特许营业执照”;
四、到当地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开户;
五、持批文、“特许营业执照”、合同到当地海关申领《对外加工装配和中小型补偿贸易进出口货物登记手册》。
补偿贸易
一、申报投资申请: 外商投资者或其委托人,就其投资项目选定地域、厂址或场地,向所在地政府提交初步的申请报告。对同意者政府做出书面答复。 申报立项所需文件
二、办理企业名称登记核准: 在收到政府书面答复后,外资投资者或委托人到当地(市、省)工商管理局办理企业名称登记,工商局给予登记、核准。 办理企业名称登记核准所需文件
三、报批设立外商(独资)企业项目申请: 在接到当地政府书面答复后和企业名称申请登记核准后,项目的外资投资人或委托人向当地(省、市、县)发展计划委员会(局)提出立项申请,同意者给予立项批复文件。 申报设立企业所需文件
四、办企业批准书: 收到发展计划委员会(局)的立项批准后,到当地(省、市、县)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局)申办企业设立批准证书。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委员会审查批复并发给企业批准证书。
五、申请工商登记: 新设企业项目申报人向拟办项目所在地(省、市)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领取企业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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